工伤赔偿和工伤期间的工资?

时间:2024-04-30 作者:杭州专业律师

工伤赔偿的计算方式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六十四条,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。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。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%,按300%计算;低于60%,则按60%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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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对工伤赔偿或工资有异议,应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。协商无果的,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对仲裁结果不服的,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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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期间,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职工的原工资标准继续支付工资,即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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