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收养的孩子怎么处理?

时间:2024-04-15 作者:杭州专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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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方式:
1、符合收养条件的但未办理《收养证》的,给予收养人一千元的处罚。
2、收养人无子女,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孩子的,每提前一年收养处罚两千元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八条
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;
(二)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;
(三)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
(四)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;
(五)年满三十周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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